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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房地产中介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历程

作者:惠州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   时间:2022/12/9   来源:


全国纳入34家省市协会;

389469条房地产经纪人员职业信用信息;

549条联合惩戒行业黑名单;

2265条良好行为;

1140条不良行为……







“深入开展失信联合惩戒。加快构建跨地区、跨行业、跨领域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依法依规建立联合惩戒措施清单,动态更新并向社会公开,形成行政性、市场性和行业性等惩戒措施多管齐下,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失信联合惩戒大格局。”

“积极引导行业组织和信用服务机构协同监管。支持有关部门授权的行业协会商会协助开展行业信用建设和信用监管,鼓励行业协会商会建立会员信用记录,开展信用承诺、信用培训、诚信宣传、诚信倡议等……。”

——2019年国务院办《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

“加强各类主体信用建设,不断完善信用记录,强化信用约束,建立健全不敢失信、不能失信、不想失信长效机制,使诚实守信成为市场运行的价值导向和各类主体的自觉追求。加强诚信文化建设,引导行业协会商会加强诚信自律。”

——2022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






01

信用工作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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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协会自2016年6月启动惠州市房地产经纪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了全市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基本信息库。该平台针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的基本信息进行公示,并对机构、从业人员的诚信进行评价、评分等信用管理,方便广大市民及行业随时信用查询、投诉等。2016年10月,以惠城区为试点,2017年2月,协会开放大亚湾区信用平台权限,直至2021年8月,完成四区三县的数据合并。

惠州市三县四区建立信用互通

      为推动建立健全房地产行业信用体系,完善房地产中介机构“红黑名单”制度。同时,逐步实现了违规中介机构跨区域互认机制。我局组织各县(区)房地产中介协会签订了不良行为名单互认备忘录,实现信息共享和联动。


广、深、莞、佛、惠信用信息互通

      惠州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于2018年5月起与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广州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东莞市房地产中介协会、佛山市房地产业协会达成行业不良行为名单互认合作,联合签署《行业不良行为名单互认备忘录》,各方互相交换、通报和承认各自建立的“行业不良行为名单”数据,对各地不良信息实现共享,并每季度互相通报信息,实现对五地行业不良人员的联合惩戒,建立起“行业不良行为名单互认备忘录”互认机制,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制”的区域联动机制。




02

信用体系建设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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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3月我会作为五家信用联合平台召集人之一,与26家省市房地产中介行业组织共同发起,正式上线“房地产中介行业信用信息联合公示平台”,通过多元化的信用信息共享,构建一个覆盖广、数据全面的信息平台。截至目前,全国34省市协会已纳入该平台,共计包含38万条数据(实时更新),逐步将“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信用精神渗透、影响到各行各业,有意识地培育引导广大市场主体依法诚信经营,树立“诚信兴商”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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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房地产中介行业信用信息联合公示平台的成员示意图

  

2020年,惠州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当选房地产中介行业信用信息联合公示平台轮值召集人成员。轮值召集人由上海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惠州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呼和浩特市房地产中介协会、南宁市房地产中介行业管理协会负责人组成,负责


(一)监督和执行平台规则的制定;

(二)协调平台内成员间的争议;

(三)代表平台对外开展活动。

2021年12月22日,房地产中介行业信用平台与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签订信用信息协议,房地产中介行业信用平台推送备案机构信用等级3779家,机构黑名单22家,人员黑名单9人至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公共信用平台的工商数据已开放了给中介协会,目前协会信用平台已接收9928条工商数据。







路虽远行则将至,事虽难做则必成。相信随着信用体制的建设和完善,房地产中介市场所有参入主体的信用素质的不断提高,特别是“失信”的成本和代价的加大,只要采取严格的监管措施,经纪公司合规经营,行业信用平台会给行业带来蓬勃发展的朝气与活力。